山東金泰建設有限公司
Shandong Jintai Construction Co., Ltd
文章來源:發布時間:2017-06-13瀏覽次數: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高新區、經濟開發區建設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區城鄉建設局,桓臺縣建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適應建設工程計價的需要,根據《山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山東省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等規章和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淄博市建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現予以發布,望認真貫徹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本建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綠化、房屋修繕、市政養護維修、仿古建筑工程計價活動,與我省現行建設工程消耗量定額配套使用,其計價活動包括編制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和簽訂施工合同價以及確定工程結算等內容。
二、建設工程規費費率
規費名稱 |
計算基數 |
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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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計稅下 |
簡易計稅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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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費 |
規費前工程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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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發布各專業費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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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 |
1.52%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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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排污費 |
2.36‰ |
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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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工傷保險 |
1.77‰ |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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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 |
規費前工程造價人工費之和 |
2.5% |
三、有關事項說明
(一)安全文明施工費:由安全施工費、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組成,按省發布各專業費率執行。
(二)社會保險費:由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組成。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向建筑企業勞保機構交納。
(三)工程排污費:是指建設工程噪聲超標準排污費。
(四)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的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五)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是指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的文件精神,對建設項目使用的流動性強、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農民工,按建設項目統一辦理工傷保險手續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用。
該計算基數為規費前工程造價是指省價,編制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時,應計算社會保險費、工程排污費和建設項目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暫按規費前工程造價人工費之和的2.5%計算。
編制竣工結算時,若建設單位已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工程排污費和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該費用僅作為計稅的基礎,結算時不包括該費用;若建設單位未繳納或由施工企業繳納,結算時應該包括該費用,按以上發布的費率計取。住房公積金實行動態管理,由市建筑管理處按實核定企業年度計取標準。
四、以上規費為不可競爭費用,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必須按照規定標準計取,不得降低或變相降低計取標準。
五、本通知自2017年7月5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4日。2017年7月5日前已簽定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關規定執行。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布的《關于發布建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的通知》(淄建發〔2012〕94號)文件同時停止使用。
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6月2日